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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7直聘>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2024四川眉山丹棱公安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11人)

2024四川眉山丹棱公安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11人)

2024-05-27 来源:丹棱县公安局 浏览量:415

因工作需要,经眉山市公安局和丹棱县编外用工人员管理联席会议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招聘辅警11名,均为男性,其中一线工作岗位辅警7名,综合文职岗位辅警4名。

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一线工作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曾有公安工作经历人员,退役士兵。

综合文职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届毕业生或往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学历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其中,退役士兵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

4.年龄。18至35周岁(1989年5月27日至2006年5月27日期间出生);具有计算机类、通信类、法学类专业的全日制本科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5.热爱公安工作,具有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品行端正,服从单位统筹管理、使用;

6.身体状况。净身高1.68米及以上,体形端正、形象气质佳,无口吃,无重听。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癜痕。身体条件应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关于人民警察职位要求的条件及无其它不适宜从事公安工作的疾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下列人员: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整个招聘工作由丹棱县公安局组织实施,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从2024年5月27日9时至2024年5月30日17时止(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5:00),报名地点在丹棱县公安局506办公室。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退伍证、个人征信证明(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1寸免冠近照2张。考生须真实、准确地填写《丹棱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该表在报名现场领取)。

眉山市区县公安机关员额内辅警报考还须出具所在区县公安机关政工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二)资格初审

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在报名有效时间内,未按《公告》要求提交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报名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招聘报考或录用(包括已被录用的)资格。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对象为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体能测试项目为:1000米、10米×4往返跑。测试成绩标准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公政治〔2024〕60号)执行。体能测试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试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体能测试成绩将在现场公布。

本次体能测试未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建议考生个人自行购买,防范体能测试运动风险。

(四)笔试

笔试对象为体能测试合格人员。笔试主要考核应试者对基本法律法规常识、时政理论及公安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基本法律法规常识范围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等),分值50分,笔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

参加笔试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五)面试

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名额的2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总分50分,主要测评应试者政治素养、事业心责任感及计划组织能力、贯彻执行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要素。

(六)考试总成绩及名次确定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成绩均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名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七)体检

依据招聘职位和招聘人数,按考试排名从高到低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应符合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应聘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7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自愿放弃体检、体检未完成及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的缺额,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八)政审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在体检结果公布后7日内提供手续完整的《丹棱县公安局2024年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政审表》。丹棱县公安局按有关规定进行政审和考察,因政审和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在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完成体检、政审和考察。

(九)公示

对政审、体检合格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张贴于丹棱县公安局大门公示栏处。在公示期内群众如有情况反映,可向中共丹棱县纪委丹棱县监委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反映。经公示无反映或虽有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丹棱县公安局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聘用管理

公示结束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与丹棱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招聘结束后,统一参加岗前培训,岗前培训不合格的视为不符合聘用条件,解除合同。

薪酬待遇

按照丹棱县公安局相关薪酬规定执行,并办理“五险一金”。实行“固定工资+级别工资+绩效工资+补贴”制度,并建立定期工资增长机制。

实施监督

招聘全程由中共丹棱县纪委丹棱县监委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监督电话:028-37208757。

特别声明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丹棱县公安局不举办、不委托任何单位或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应考辅导资料或书籍。

本公告由丹棱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8-37205755。

丹棱县公安局

2024年5月24日

原标题:快来报名!丹棱公安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1名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OFeUOYRUWKPV7nb3QNdYW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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